“对了,姑娘为千寻名字所作之诗乃上古绝句,千寻佩服姑娘才华。”易千寻忽然想起什么,抱拳对我说道。
我略一愣,想来他是以为那诗是我作的了,心里虚荣的感觉上升,不觉厚颜无耻的承认:“千寻过奖了。”
他微微一笑,说:“姑娘的才华造诣必定不会在千寻之下,千寻实在是惭愧的很。”
卫子夫一直愣愣的看着我们,听到此处说:“姐姐,你作了什么诗?”
易千寻稍一犹豫,便从怀里掏出上次我交给他朋友的那张花签递到卫子夫面前:“小王爷过目。”
卫子夫稍一颔首,很大爷的接过。
花签上写着那句:纵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!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,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,那羽毛笔就好像原子笔一样的原理,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,这样看来倒也好看。